详细内容:
|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2020年、2022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持续土壤改良)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JL0000G240221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2022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持续土壤改良)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开发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持续土壤改良)监理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
2.3建设规模:
为了持续巩固改良成果,确保盐碱地改良后的耕地质量逐年提升,该项目持续土壤改良总面积370.1347公顷,对一期、二期项目持续改良2年,对137泡三期项目持续改良3年,其中:
(1)2024年度秸秆离田面积370.1347公顷、土地翻耕面积370.1347公顷、土地平整(水田区精平)222,079.40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370.1347公顷。
(2)2025年度土地翻耕面积370.1347公顷、土地平整(水田区精平)222,079.40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370.1347公顷。
(3)2026年度土地翻耕面积231.4976公顷、土地平整(水田区精平)138,898.10 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231.4976公顷。
2.4监理预算:43.59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04月01日开工,2026年09月30日竣工;工期91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8标段划分:监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3.3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要求: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及企业聘书;监理员1人: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及企业聘书。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企业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其他事项
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前往;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监督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刘钦波
联系方式:0459-6165565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开发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90-1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59-6161566
招标机构:黑龙江奥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663600016
电子邮件:apxmglzx@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