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地方税务局的金税移动办公系统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SC(2016)019号 ,委托代理编号: XT2016-C01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地方税务局金税移动办公系统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SC(2016)019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3.1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2.1
办公终端设备
套
83
移动终端及配套TF加密卡(8G)
2.2
办公功能套餐费
套
83
两年套餐费用及功能费
3.2项目预算(上限值):人民币33.2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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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投标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3.1凡有意者请于2016年
3
月
7
日至2016年
3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30分
到
11:30
时,下午
3:00
时到
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21室(步步高对面浦发银行楼上)(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3.2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代理机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016年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证明材料;
(5)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2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6)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初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磋商文件,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3.3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送至:
石鼓区财政局439会议室
。
4.3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相应文件将被拒收。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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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石鼓区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唐高兰 电 话:0734—8718839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734—8177809
招标代理公司: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21室
(步步高对面浦发银行楼上)
联系人: 兰海燕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3.7